真可怕,不知付多少和解
臉書粉絲團「爆料公社」昨天(25日)貼出一張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公布的判
決書,內容是張姓網友在爆料公社留言,黃姓網友竟回覆張「87」、「87=白癡」,
張不滿提告,檢察官認定留言涉公然侮辱,提起公訴;黃只好與張談和解,賠錢了
事,張在法院審理期間才撤告,爆料公社管理員特別提醒臉友「不要隨便罵人87了」。
律師黃仕翰指出,公然侮辱罪一般大多會被判處拘役20天、30天,換算易科罰金就
是2萬、3萬元左右,還會留下刑事紀錄;因此和解金額大約會落在1萬到5萬之間,網
友若因「87」二字,就要賠償上萬元,相當不值得。
黃仕翰表示,本案即使被告只有留「87」二字,並沒有再多留「87=白癡」,仍有
很大機會被起訴;因目前社會普遍認知、網友直覺看到的「87」的理解就是「白癡」,
即使被告再怎麼解釋,檢察官會依據多數網友客觀上的理解,去認定行為是否涉犯
公然侮辱。
起訴指出,張姓網友與黃姓網友素不相識,去年7月27日,張姓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
留言「這樣的留言不是該領機票嗎」,新北市黃姓網友回覆「喔。。那一堆人領了。
去啊!87」、「87=白癡」等語,檢察官認定黃在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社群網站
所使用文字,已足以貶低告訴人人格尊嚴,認定黃涉犯公然侮辱罪。
今年1月25日,黃與張談和解,賠錢了事,張才撤告,新北地院因此裁定妨害名譽為
告訴乃論罪,告訴經撤回者,公訴不受理。
爆料公社昨天指出,上了司法院網站搜尋一下網路罵人的判決書,結果發現超級多,
至少幾百個在臉書罵人被判刑的判決;有個最新案例拿出來跟大家分享一下。有人
在爆料公社罵了社員「87」就被告,被起訴後到了地院,罵人的社員乖乖掏錢和解
了事,爽了1秒罵別人,結果不知道賠了對方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