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肥羊
請問你,實務上,被臨檢的當下,有誰一定會知道那附近發生什麼事情。
例如像當年陳進興在竄逃時,警方不確定跑到隔壁哪個鄉鎮,或為了怕打吵驚蛇,或為了怕民眾驚慌一湧而出,假裝執行普通的路檢,照你的邏輯,大家都不配合,根本玩不下去
釋字535條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建立一個相對機制,警察臨檢的當下可能有保密的義務,不能公布理由,但是民眾卻拿者這理由不配合。可以考慮在一定時間後,定期公布警察哪天在哪個定點臨檢理由供民眾檢視。
另外照釋字535條的說法,臨檢一定要有危害的狀況下才可以實施,那根本無法掩飾真正有危害的狀況下的臨檢,因為一臨檢一就打吵驚蛇。同理防空演習也是妨害民眾自由的不當措施,因為敵人並沒有真正打過來,你憑什麼不讓我在馬路上自由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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