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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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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3
引用:
作者DWEOOT103
行啊!

沒有人說不能主觀認定,但你要把主觀認定的事由寫出來,看可不可受公評啊

話說回來

如果警察敢寫說理由是”長相猥瑣像逃逸外勞”

那我看現在應該不會有那麼多人支持警察了

所以啦,我才會說他覺得啊
就算真的這麼認為也不會告訴你,一定是找個理由搪塞過去,

不然本來沒什麼大事,警察認真執勤(這是重點勤務)警民合作一下不行?
可能有的人毛比較多啦,查個 ID 就好像是當街被月工一樣嚴重...

盤查,臨檢,巡邏這些本來就是公共安全跟預防犯罪有關的東西
要隱私還是要公安,這個在各國一直有爭論,
但現在託某些人的福,天平已大幅度傾向公安那邊了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是權貴先PO網想藉輿論攻擊警察的,才驚動高層出面解釋,然後PO影片自清。

最後權貴被自己放的火燒到,連同他妻子也遭殃,下一屆可能難選了。

你想太多,我賭五十塊一樣高票當選
舊 2017-03-23, 04:05 PM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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