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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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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沒甚麼困難吧

把全部交法院去搞就好了

請債權人向法院提告求償

法院會要求繼承人開具財產清單

繼承人找國稅局開財產清單

如果債權大於財產清單,賠償上限就依財產清單所列

當然繼承人可以搞小動作

先要求法院確認本票真假

人死了以後要找筆跡還有些困難
 
舊 2017-03-22, 08:53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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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