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wu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abo5738
我就覺得這很奇怪
去年是除以240小時為時薪基準


今年新法上路 用月薪除以30天來算加班費
怎麼加班一天比原本還少

不懂? 除以 240 小時跟月薪除以 30 天不是一樣的算法嗎?

還是你們今年的加班費就是除以 30 天後的數字, 並沒有再加成處理?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是違法的... 打電話給勞檢吧. (沒人願意打... 就換公司或吞下去吧)
__________________

Tommy 碎碎念...
舊 2017-03-16, 03:19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wu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