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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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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沒有什麼公家變事主的問題,
在那個民國政府,黨國一家的時代,國民黨就等於整個政府,不然就不會有黨職併公職,
直到後來人民直選總統開始,人民才有選擇哪個政黨幫我們執政的權利。

所以,在那個時代裡,政府幹的事,就是國民黨幹的事,人民沒得選也不能選~
但別以為人民分不清楚那個黨國一家的時期和現在人民有自主選舉的時期有什麼分別,
很多人一直想把這兩個時期混淆在一起,可以看看這串爭論的開端是從什麼點開始,
不就是某些人強要現任政府出來為228道歉,卻對國民黨閉口不提。



228當時,黨就是黨,國就是國.台灣只是一個省.
自然是省行政長官負全責.
中央政府是督導及協助的角色.

就像是台北市世大運辦不好(假設),
中央政府應該主動支援一樣,
但不可簡單認為,中央政府必須負起世大運辦不好的全責.
這就叫公親變事主.


1949年後,台灣變成是整個"國",
才有黨國不分的問題,
黨職歷練好,轉公職應該也勝任,
公職歷練好,轉黨職也應該OK,
所有官員都可以是特任官,
沒有任用資格的限制.
這也是當時環境下的產物,也有部分官員確實做得很好,
但現在來說,就是行政不中立,



只是現在都把228合併白色恐怖時期一起談.
但我自己覺得其實是不一樣的.

當然,兩件事中,"很多人都因為國民黨而死",
這點應該沒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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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無意挑戰你的想法.
舊 2017-03-09, 05:40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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