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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找了一下現在公司規定
我們這種低階的住宿費
台北市上限2800
其他縣市上限2000
還有一條
若兩人出差
原則同住一室
異性例外
這是不是違反性別平等啊?
2017-03-02, 03:44 PM #
11
hsinyi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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