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暴君T-103
身價百億的富商,就算罰這次被查到的金額,6千多萬的3倍
給他罰2億好了,也還是太輕了
美國就沒有易科罰金這種法律
若犯的罪是該抓去關的,不管是幾年或幾個月以下,不管多有錢,就是抓去關
沒有那種付3千塊可以抵1天,這種保護有錢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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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法律,需要的是整體考量,不是你認為怎樣就怎樣。如果哪天人民選出來的政府覺得應該重判犯罪的有錢富豪,那個政府就會那樣去定法律。
我不知道美國有沒有易科罰金這回事,不過他們也是有各式各樣的認罪協商,可以和檢察官討價還價的,有些你認為不合理的輕縱,不是富豪也可以適用,本來就在法官的心證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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