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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引用:
作者Pyotr
逃漏稅罰款不低,通常不太會再有另外刑事上的處罰,所以三百萬不算是所有的罰款

挑個案來看沒有意義,要所有案例一併考量

像台灣違建處處,有錢的沒錢的都一堆,就比較不好挑哪個大官有錢人說他們的違建特別惡質,是共業...

身價百億的富商,就算罰這次被查到的金額,6千多萬的3倍

給他罰2億好了,也還是太輕了

美國就沒有易科罰金這種法律

若犯的罪是該抓去關的,不管是幾年或幾個月以下,不管多有錢,就是抓去關

沒有那種付3千塊可以抵1天,這種保護有錢人的法律
 
舊 2017-02-27, 11:42 A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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