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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真象
用那一條罰到一百萬?
如果沒有適用的法令來罰,那這則新聞不就等於是台中市府放假消息嗎?
因為根本罰不到,所以放話說罰一百萬而已。


文字遊戲而已別太認真

1百萬就是前面幾次累計的罰鍰

至於幾次,當然不能說.......因為可能不止1百萬

更絕的是已經用歇業或結束營業來躲

請問勞慟部跟呆中勞慟焗對於勞基法中

針對這種用歇業或結束營業罰得到嗎?那一條,請棺員們說明白

這下婊姊又被呆中勞慟焗的婊了...............請法律系的說清楚講明白
舊 2017-02-27, 12:4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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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