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逃稅6千萬 繳328萬可免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70224/37562447/
談到司法改革
剛好看到這前兩天新聞
當今天,身價百億的大富翁,利用不法手段,獲利數千萬,卻只罰幾百萬
這樣有取得嚇阻的效果嗎?
這種富翁,有的就是錢,法院居然讓他用易科罰金來緩刑,用錢來解決問題
這種情況不就是應該選擇不易科罰金,直接坐牢才有效果嗎?
罰完後錢我相信魏應充這人,該逃稅的繼續逃
因為沒被抓就省了幾千萬,被抓到也才罰個幾百萬
這生意實在太划算了
還是那句老話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也難怪司法改革,要找非法律人進去改革了
因為太多判決結果都顯示出
要這些法官或檢察官去改革自已,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