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クろヘ ...法條過時或有不足之處 應該找立法院
(例如慰撫金的請求範圍要不要擴張到兄弟姊妹)
那不是"司改"會議可以解決的
這些上面都說過了
所以所謂的司法受到質疑 是不是也背了很多無謂的黑鍋呢
|
所以才更需要開這個會議
這樣法律人剛好可以趁這個機會解釋說
"因為法律這樣寫,所以我們不得不這麼做,就算知道不合乎情理,過時或不足也一樣"
"因為對司法人而言,法的位階是最高,在情與理之上"
"所以拜託各位,如果不滿,請趕快修法,這樣身為法律人的我們也可以落的輕鬆"
"不用在法與情理之間天人交戰"
有這個平台,大家才可以把自已的難言之隱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