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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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暴君T-103
當然你說這種人也有啦
但能進入那會議,就算不是法律人,也是在社會或某專業領域有一定地位的人
應該已經很大程度上,去杜絕了你所說的小屁孩了
而且如今社會,各行各業,各種方面都比以往還要復雜太多了
或許當初訂法的人沒有想到那麼周全,或者是時代已經演進
給了一些小人有了投機取巧的空間
但司法人員必須依法論法,就算知道錯了,或是不那麼合乎情理,也還是要照法條上寫的去做去判
而在各行各業受小人所害的人,剛好可以利用這個平台,去反應出來
大家互相討論討論,把法條不足之處點出來,看看如何更加完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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クろヘ ...法條過時或有不足之處 應該找立法院
(例如慰撫金的請求範圍要不要擴張到兄弟姊妹)
那不是"司改"會議可以解決的
這些上面都說過了
所以所謂的司法受到質疑 是不是也背了很多無謂的黑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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