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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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從法條本身來看 該改革的不是立法院嗎?
要司法人員去改革法條?
立法院非法律人少嗎? 訂出來的法律有沒有貼近人民情感?
非法律人可以不懂權力分立 要求司法人員枉法裁判 自行造法
法律人可以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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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這麼激動
有一半是非法律人
換句話說有另一半大概就是法律人
非法律人提出他們的質疑
法律人就可以試著去解釋這法條合不合理
如果合理,就不用改
如果不合理,就改
司法是為服務人民而存在的
既然人民對司法有疑問
那司法人員該解決人民對司法的疑問
這要求很普通吧
尤其是現在司法公信力這麼差
民調顯示有7成以上的人民對法官、檢察官是不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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