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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7
引用:
作者傳說
紅字部份是有問題的!
撨慰金 本來就是加害人賠給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如果他們還活著)

民法第6條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白話文就是人死了,所有的民法上權利均消滅!

就我目前對民法的理解
理論上如果一個無直系血親及配偶的人被害死
在民法上,加害人只需要付喪葬費!

民法192+1114
舊 2017-02-24, 11:42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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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