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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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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引用:
作者小肥羊
但你知道的,旅責險最低標準: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新臺幣三萬元
對某些人來講,如果只有三萬,那我不保自付
另外所有的保險公司,對旅責險死亡、醫療都有分開的計價標準,也可以往上提高額度。
所以舉證很簡單阿,很多公司辦的旅遊,都會提高保險額度,請旅行社報不同保險額度報價單,這不就是證據
所以這裡就出現國家法律訂定有問題,關於死亡的部分,是一個不存在任何理賠狀況的保險


旅責險是法令規定業者要保,精神不在於旅客可以拿到多少錢,
而是至少讓業者賠付的金額,不要負擔太大。

對於旅責險的報價,業者有沒有灌進去一點都不重要,
因為一般的公司對於成本費用灌進去售價,都是合理的做法。

為什麼蝶戀花的老闆名下沒有財產?你想想就知道旅責險的重要性!
如果沒有旅責險,那這33名死者的家屬,有可能是一毛都拿不到~
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舊 2017-02-24, 05:44 P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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