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mic
Power Member
 
sm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14
引用:
作者shadow2013
業者犯錯要負責的部份,有刑法和政府的追究。

責任險的精神在於對業者過失的負擔減輕,本意是為了讓業者對於過失的部份,
更有能力去彌補賠償。

如果在責任險的精神上,討論民法的請求權,是不是要讓2親等外也能擁有才合理,
似乎有點風馬牛不相及。

我現在才搞懂什麼叫責任險
責任險是廠商為自己過失所設的保險
市面上很多廠商宣傳自己的商品有投保責任險.
原來不是針對消費者的保險
其實是保障廠商自己

查了一下法條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五十三條
旅行業舉辦團體旅遊、個別旅客旅遊及辦理接待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
地區觀光團體、個別旅客旅遊業務,應投保責任保險

雖然法律規定要對旅客強制投保
投保確是責任保險

萬一全家大小一同參加旅行團發生事故
又會像這樣旁系無法理賠
舊 2017-02-24, 05:06 PM #1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mi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