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傳說
你搞錯了
旅責險:保險公司收的是旅行社的錢,在出事的時候出一些錢給旅行社作賠償!
雖然旅行社對妹妹的死有責任
但是民法194規定妹妹死亡不會對哥哥產生非財產損失
所以哥哥不能向旅行社求償
自然保險公司就不用出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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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說就像繼承權一樣,收為國有囉
就像我的死亡也不會造成國家損失一樣,但國家還是依情況有權處置我的遺產
如果民法規定不能交給哥哥
那保險公司就把理賠金交給國家吧
那有收了錢不辦事的道理呢?
若沒有損失而拿錢不合道理
那收了錢不辦事一樣不合道理
法律怎麼可偏袒,只管前面的,就不管後面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