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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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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2
引用:
作者棟長
假如妹妹比父母先往生,父母不就先取得理賠的權利,然後父母再隔不久也跟著往生,那這個權利可以列入遺產中嗎?


那你也要能證明這關係

奇怪,這讓我想到以前一個摔飛機事件

出國旅遊刷白金卡(當時白金卡是最高等級的卡)

一家人全摔死了,就剩一個未成年妹妹

然後一堆沒見過的親人跑來爭扶養權

那個案例裡,那妹妹有拿到那弟弟的保險金嗎?
舊 2017-02-22, 10:2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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