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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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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 流程就是官方告訴你"被告了," 然後你就要提文書資料, 跑法院.

不成立, 沒關係, 另外找東西告你; 喔, 對了, 同樣東西可以重複告, 不違法喔, 重複又重複.

即使每次都不成立, 即使法官看到都煩了, 按照程序, 就是所有流程再跑一遍.

所以我看到閒閒無事的老人都很怕, 我看到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的人都很頭痛, 這種人很多.

來公司敲門聊天你沒有好好處理, 他隨便走進你廠房散個步, 接下來就是噩夢.. 可以持續很久.

看來這個老闆反而專精此業, 先出手告人.. 突然很羨慕惡蟲兄有法律專科了.

這只是要不要玩下去而已
沒有一家公司或店家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勞檢/衛生檢查/消防檢查/查稅就可以玩到倒
一樣也是合法程序

檢舉也是每個人都有的權利, 主動查緝也是政府的權力
舊 2017-02-22, 05:53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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