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合理嗎?4員工離職 餐廳求償數十萬元損失
瀏覽單個文章
Dz681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勞動基準法第15條,
任職三個月內勞工,
根本沒離職預先告知的義務,
不知老闆再邱什麼?
最近勞動部變成驚弓之鳥, 眾矢之的,
正想找機會表現一下, 形象翻身,
這個慣老闆此時自告奮勇跳出來,
官員不罰個一百萬, 實在對不起自己.
2017-02-21, 03:45 PM #
23
Dz6810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Dz6810
查詢Dz6810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Dz6810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