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mpt2016
如果老闆會罵員工 這是歸責於老闆
並不需要預告
並且可以追討賠償
另外追償是要因為員工的問題而造成
例如員工貪汙 犯錯
但是今天明顯不符
|
呆灣的新聞看多了,有圖不一定有真相
整件事情沒完全搞清楚,咱們這些鄉民也不用太認真
老闆罵員工,員工該做的是蒐證然後告公然侮辱,解悶後才離職
我一直強調一件事情,這四個人到底有沒有按程序離職要先搞清楚
假設..........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應該不犯法
如果四個員工因為被罵不爽,大家約好一起不預先告知老闆,
某日同時消失不來上班,以此為報復
結果因為人手不足造成隔天無法正常開店營業,因此造成營業損失
甚至在補人的這段期間,因為人手不足生意造成影響
就在這樣的狀況下,老闆依此為依據請求營業損失
人家老闆有閒有錢找律師代勞提告
小員工們要自己跑法院走程序
不管怎樣,都是員工自己吃虧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