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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a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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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6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力, 不管訴求是正確還是荒謬, 這要由法官來決定.
金額也只是提告人單方面的訴求, 不論合不合理, 又不能阻止他.
最後數字也是法官來裁決, 並不是提告要多少就是多少, 何況法官也還沒判決啊.

不需要老闆答應讓其離職才能離職, 就算口頭告知, 也是可以離職.
但是依勞基法就是規定要提前說, 不能說說完隔日就不來, 只是多數老闆不追究而已.
舊 2017-02-21, 01:43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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