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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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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個人認為這是"脫褲子放屁"的法條

完全沒有實質意義,老闆不要招聘的性別就是不會要

反而因法令綁住,浪費大家的時間

去應徵工作,有些行業的確很難分店家想請哪種性別

結果店家怕違反性別工作平等,給你面試機會應付法條,然後要你回家等
或是給個理由拒絕

這樣的法條有何意義?

如果在電話中就篩選了,這還算是沒浪費大家的時間

要是早知道這個職業需要的性別,打電話的時間也可省掉

就像廁所清潔工,我幾乎沒看過有男性來做

因為女性可以一人兼清理男女廁所,不用多請一個人來做

男性就不可能跑到女廁打掃

如果看到請清潔工,沒有講明是要做洗廁所的,男性去應徵大慨是不會被錄用
舊 2017-02-21, 01:34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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