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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leeko
如果真要這樣認定法規,那麼,女性內衣廠商招募模特兒,就不能拒絕男性應徵。

為什麼男性不能穿胸罩?尺寸不合塞兩粒包子即可。

工作性質這一項目,法規沒有明確界定,只另附但書,而勞工局的裁罰理由根本沒考慮但書的規定。

如果這家店的老闆,在沒有清楚告知工作性質的狀況下,就拒絕男性應徵者,這就有違法之嫌。


沒人明顯拒絕收履歷,但是不用你而已

沒有說投了履歷就一定可以面試,面試以後一定要用你

只能說這間店老闆傻傻的,又被抓到小辮子
 
舊 2017-02-21, 11:53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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