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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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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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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邪神
司機過勞
這間公司應該開不下去了
關鍵行車紀錄曝光!蝶戀花司機駕駛近11小時,明顯違法 ( http://www.storm.mg/article/225808)
遊覽車從麵包店離開後啟程,約莫於9時30分在國道限速40公里的轉彎處以時速60公里的速度翻覆釀成嚴重事故。因此統合前往武陵農場的6小時行程,再從下午4時30分至晚間9時30分事故發生前共計5小時,扣除中途短暫2次停車休息,康姓司機實際開車時間肯定超過10小時,甚至將逼近11小時左右,明顯違法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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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開不下去有差嗎,
等風頭過了,換個牌,找個人頭,換個名字
只要有車有客源又可以繼續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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