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知道你金融有多專業眼睛有多明,兆豐違法政府有究責並移送法辦,不知道你不滿意什麼
遠通是前政府,頂新是找法官,冤有頭 債有主,你這樣混做一鍋喇在一起不像是理性討論問題的方式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兆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洗錢
才被美國罰了57億美金
結果政府說不是洗錢,只是"防洗錢程序"沒有做好而已
你信嗎?
你信的話,那我無話可說
"政府沒法保證壞人不做壞事或商人不犯法,頂多他們出事情不包庇。"
怎麼我看到的都不一樣?
遠通的罰款繳了嗎? 頂新判刑了嗎?
進一步來說,原來該重判的,給你輕判,這也算是一種包庇
例如違反勞基法,給你重罰2萬,這算不算一種包庇?
或許你說的包庇是指無罪釋放才算包庇,輕判不算
那我也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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