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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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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目乏目艮目青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http://www.storm.mg/article/22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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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棒,政府幫資方解套了
手握方向盤10小時才算過勞喔

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勞基法相關規定

法律是誰訂的?

訂法律的那群人是誰選出來?

不就是你自己嗎
舊 2017-02-14, 11:22 PM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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