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storm-2
我就說了啊, 有間公司規定人不進廠房不算工作時間.
所以半夜開始移動, 5點多到達當地機場或車站, 客戶來接人去工廠7點30抵達.
以上採官員解釋條文而言也是沒有超時工作的, 也不算過勞, 更不是違法.
搭機返台早上9點降落必須回公司上班到5PM下班, 因為法律規定"工作時數的計算方式."
這是2008年的事情, 就我所知2015年還沒改, 後來就不曉得了.
但台鐵跟這次車禍看來, 反正是官方認證, 無違法之虞, 無改善的需求.
陸客不了解台灣政府的苦心啊~ 這是保護他們, 因為台人死不足惜, 死外國人就大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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