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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op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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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只能說,你真的不懂什麼叫作[比喻].

喻體和本體本來就是不同的東西,當然不會各方面都有共通點.
作比喻,就只是針對其共通點來操作,拿喻體和本體的非共通點來反駁,認為比喻不當,其實就是不瞭解[比喻]的真義.
嗯,你高興就好
舊 2017-02-11, 01:56 PM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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