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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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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3
引用:
作者P&W
寬限值不是因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而是根據兩個,一個是警察有裁量權,稱之為微罪不罰,其二是警察希望能增加高速公路疏散車輛能力,所以希望大家盡可能保持最高速,但人多少會有點疏失沒看時速表,所以就開放了這10公里∼

高工局網站
http://www.hpb.gov.tw/files/13-1000-292-1.php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 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暨第11款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故行車速度逾越法定速限未達十公里者,以勸導為原則免於舉發。"
舊 2017-02-10, 04:2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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