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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新制 台鐵產業工會:員工每月少5千加班費
2017/01/01 13:56 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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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鐵路產業工會十餘名幹部上午到台北火車站西2門拉白布條抗議,該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說,台鐵局本月排班出爐後,工會發現台鐵局為因應一例一休採用變形工時,導致員工每個月至少減少5000元以上加班費。
他說,台鐵員工原本每天工作的12小時裡面,1.8小時是加班費,8小時是工時,剩下的2.2小時是分配工時及休息時間,現變為8小時正常工時,2個小時休息時間、2個小時加班費,加班費時間幾乎沒有動,但休息的2小時又被分配工時取代外,台鐵局又用勞動部的解釋,原來的日夜休日夜休,改成日夜休日夜例,將1個月中的4個周六休調動,平均分配到每天工時,以致員工少了4天的休假,工會估計員工每個月至少減少5000元加班費。
產業工會理事、列車長洪日月說,台灣勞工一年工時2141小時,台鐵列車長全年平均上班工時,約在3227小時;車長自上班打卡到下班打卡者中間有1/3-1/2的時間是不計入工時;一例一休通過後,台鐵甚至要提高乘務人員的工時,更遑論列車長在外工作隨時遇到酒醉旅客、爆炸案、出軌這些危險因子,希望長官可以明白,給予員工應有且合理的待遇以及休息日才是對於員工的尊重。
台鐵局表示,台鐵局員工每個月原可加班72小時,可給加班費,但一例一休新制實施後,加班費最多只能給46小時,主要是要讓勞工有時間休息,所以台鐵局將原本員工上午8時上班至下午8時下班,中午及晚上可各休息1小時用餐,調整為中午及晚上可各休息2小時用餐,所以員工加班費確實減少了,但台鐵局是依法行政,並未違法。(戴安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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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這會不會太好了?
如果可以休息那麼久吃飯,不能請他們回家休息就好嗎???
引用:
作者rainwens
先不看日日都上班
光一週五天班,每班12小時(11小時工作,1小時休息)
每週工時55小時,每個月超過220小時
應該不合勞基法46小時加班工時上限
(40*4+46=206)
只是說台鐵員工目前不適用勞基法就是
不過民間業界應該沒辦法用這班表,除非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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