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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sutl
越是低薪的工作,越不可能有年終獎金,或是伙食費這些好事
(就算有員工餐廳,員工還是要花錢,還不見得好吃)

通常要靠全勤獎金跟加班費才能達到33k。(還要扣掉勞健保個人負擔)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48&page=1&pp=10

明明上面那串去年主計處公佈的薪資調查你有參與討論,你還在睜眼說瞎話!?

104年度薪資中位數40853,就算是不包含加班,全勤...的經常性薪資中位數也有33434.

你硬要用後一半的人來主張普遍國人薪資低,到底有何企圖?
舊 2017-02-03, 06:56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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