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ommando001
我沒記錯的話月退要領超過20年才會過一次領的金額
20年間出問題掛了就是政府賺到
之前就聽過一個例子,有個單身公務員(無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退休領月退沒幾年就被診出罹癌(末期)
然後就去問能不能轉回一次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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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不會記憶有誤,或是政府官員早改了對他們這麼不利的規定,不讓自己有機會吃虧?
有親戚是老師退休可能未滿20年死亡,據說可以補領到一次退可領的金額,其配偶也是老師,除了本身月退以外還可以領死亡配偶月退的一半,兩者不知是否同時成立
民國82年七五制通過以前,據說老師很多年滿45歲就能退休,20年也才65歲,離台灣人平均餘命80歲還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