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09036
不要老是想逃
把自己國家弄好比較實際
別的你們說的那些先進國家
當然也是人家的人民把他們的國家弄成現在這樣啊
逃?
自己的家鄉都不要了
去當二等公民有比較高級?
以前有一個新聞
是說丹麥的國會議員來台灣訪問
外交部給她們一個人500美元的零用金
讓他們晚上可以去吃喝
結果人家竟然要台灣外交部出證明單據給他們
他們要拿回去申報
不然好像有什麼罪就是了
這當然也是人家人民立法出來的
台灣只要談到這個就叫做政治
要丟垃圾桶
這是要怎樣跟人家的國家一樣?
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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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網友,千萬不要聽他的。有本事趕快出來,我兩年前來澳洲從打工度假到去年拿到189PR,見過一堆台灣背包客從來沒有一個說想回台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