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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Rebelheart
聽起來您比較像酒駕受害者,
不像uber支持者。
或者單純覺得我國法律都是腦袋有洞的人寫的?


哈哈, 比喻得很妙, 先給你+1.

那個.. 純粹就犯案頻率與類型來說~

法律是不是腦袋有洞的人寫的還未可知.

但就這個邏輯來看如何判決比較重要.
舊 2017-01-26, 07:4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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