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212412
一切源頭都在政府
公設多寡.除了建商搞鬼外.公設的來源還不是建築法規規定嗎?
大樓要有兩隻樓梯.走道跟樓梯要有多寬的限制.
多高的樓層之後要有防火避難平台.
高樓還要有中繼水箱.
當所有的法規愈趨於保護民眾生命時.必要性的大小公設自然會多出來
建商不賣給民眾.留給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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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些部分政府當初制定法規時有補給建商了
實施8樓以上雙梯時,同時也修正將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之梯間、緊急昇降機之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之排煙室等免記入容積部分,由10%增加到15%
等於建商多出5%的容積優待,而樓層數在15樓左右的大樓,則雙梯僅增加大約2%至3%左右,低於建商可獲得的容積優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