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海豹
想起之前國中時代,那時候體罰還沒禁止
升上國三還分了ABC三段班
有天遇到國1~2同班的B段班同學
看他的手掌心有個3~4公分的血泡(皮膚腫起來但沒破,下面有積血)
問他怎麼了?
他說導師發問卷,問他們覺得導師的教學如何?
他沒寫...就被藤條打成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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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變了, 以前不管教師怎麼打 除非打死或重傷
否則家長根本不管
如果是我, 隔天會帶去學校找那位人師, 請你離職或法院見
我認為除了行為管教以外, 都不能用以教學為名 行暴力之實
尤其是用棍子逼成績
在學校抽菸 翹課 鬥毆被教鞭打, 這個我就不會說些甚麼
很多時候大人的罪惡更大, 但是社會上沒有鞭刑.....
卻以教育為名拿棍子打小孩, 實在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