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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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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bo1210
不是吧…立法卻不周延,留一堆漏洞給老闆鑽,表面上對勞工有利,私底下老闆不遵守「重罰2萬」,這是兩面討好,卻加深勞資對立,根本學TMD共產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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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周延?
要做到什麼程度才叫周延?
這世界上有哪個國家勞資立法有辦法做到周延的?
你來試試看你來立幾個法,
看看論壇上大家有沒有辦法鑽漏洞!
一定有辦法鑽!
對老闆而言,
不爽的話,
就加價(物價上漲),加價又不違法!
就繼續壓低薪資反正只要高過法定最低薪資即可!
順利成章的也把獎金紅利年終取消反正勞基法沒規定這些要給!
反正台灣勞工根本不敢跟老闆吭聲不敢罷工!
也不敢離職(甚至離了更好,可以找更便宜的肝進來)
台灣老闆沒在怕!
與其冒著所謂立法不周延的風險(兩邊都不討好),
政府要嘛就不處理
(勞資自己解決,就說有能力者自然可以跟老闆要更多薪水等鬼話),
再不就是政府寧可倒向財團
(還有政治獻金可以拿),
最少贏得一邊的支持(以往都是如此)而不要兩邊落空!
換做你是下一任政府,
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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