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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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越前屋兵介
法律規定一年可以請30天事假(按天計算), 所以請一個月的假,中間的假期不能算在30天事假內
如果用請假一年也沒影響就是冗員的角度來看,那麼一般公司行號裡能夠所謂遇缺不補的職位大概也都能稱為冗員嗎?所以是不是冗員不應該只從這個角度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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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說後面那段話有矛盾
"超過就不能了。可是就算超過了,例假日是不給薪但不列入請假天數"
這意思是一個月後的請假天數,例假日有還是沒有算在內呢?
引用:
作者windhm
從定義來看, 稱之為冗員, 完全沒問題.
校長是一個學校的最高長官, 職務是獨立的, 又不是一個團隊稱做校長, 一年不在, 也完全沒問題, 甚至可能更好, 從這個角度來看, 不就是冗員(企業也是, 只是都皇親國戚, 不敢得罪).
閒散無事的官員。《新唐書.卷一二三.蕭至忠傳》:「今列位已廣,冗員復倍。」《金史.卷一五.宣宗本紀中》:「癸卯,議減庶官冗員。」也稱為「冗官」。
冗員 ( http://pedia.cloud.edu.tw/Entry/Det...%86%97%E5%93%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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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她的工作有人代理啊…如果說沒人做她的工作也沒問題,那才是冗員。
或許可以說代理的人很輕鬆,沒校長這個職位也沒差,那就應該改編制了∼
所有學校不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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