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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3
引用:
作者越前屋兵介
按照法令請假一個月,可以扣掉每月8的周休2日, 超過就不能了。可是就算超過了,例假日是不給薪但不列入請假天數
你這樣講我本來有看懂,現在又不懂了

超過一個月以後不能扣掉每月八日的周休二日,但為什麼又可以不列入請假天數,有懂的人可以解釋這是什麼意思嗎,是例假日不是周休二日的意思嗎

而且我發現這個校長職位根本就是完全的冗員嘛,請假一整年也沒影響,好像也沒增加其他人太多工作負荷,那些必須校長簽字的決策到頭來是誰該負責?所以這個學校是要校長幹嘛,為了要能付他們薪水月退養他們到老 我們的公家機關過去到底有多少職位是這樣的性質
舊 2017-01-13, 10:06 A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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