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凱旋新境
*停權中*
 
凱旋新境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2
台灣關係法
第二條2.美國的政策如下:
6.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第三條:
3.指示總統如遇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
舊 2017-01-13, 09:09 AM #9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凱旋新境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