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SHITANI
如果你要檢舉之事項不是單為你個人的權益(例如只有你加班費沒拿到 這樣當然會被猜到)
如你說的加班費.各項福利.休假日 是全部員工都有違反
那把違反勞基法內容詳加說明 姓名那欄寫全體員工 是可行的
我用這方式檢舉過兩間公司都有成功 一次2008年 一次2011年而且也沒被發現
這兩次都是檢舉每兩週超過84工時而沒有發加班費(當時還沒改每週40)
然後有另一間是已經離職了(去年) 檢舉沒拿到加班費跟勞保高薪低報
因為已經離職了 所以這次就具名沒在怕
檢舉這3家公司 都是網路上檢舉 也都有得到滿意處裡
2家是補發加班費 另一家是工時縮短成法定標準
勇於檢舉吧 我這3次經驗 遇到的勞檢員都很專業 也都很挺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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