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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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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的確是該給販毒集團一個機會
緩刑案例一判出 再也不愁找不到沒前科的人運毒了
如同吸毒初犯者除罪化
(原則上未必是初犯 而是首次被逮)
給年輕人一個犯錯的空間
不也是給毒販開發新客戶的空間
舊 2017-01-05, 04:20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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