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lee
我想我們討論下去也沒啥交集
我有意見的是"其情可憫"就可以緩刑?
你的觀點~年輕人嘛,犯錯是難免的,加上再扯什麼22K..大堆理由來開脫
給他們機會...OK,我都尊重你的看法
可是你無法說服我,犯毒是嚴重的罪行,會害慘很多人
看到菲律賓哪種慘烈,氾濫成災到用殺的已經殺了幾千人都殺不完
再無知有讀過書都知,這不是偷個東西,一般行騙如此簡單
這個年輕人今天運氣好而已,倘若闖關成功,在澳洲被捕,可能是緩刑了事嗎?
今天這個社會,大家會氣的是~"比例原則"
在台灣運毒居然可以完全不用關(誰說要把他們關到死?)
然後支持這個論點的人,說過去就有前例,只是大家不知而已,這是什麼鬼話?
做錯事,完全不用付出代價?
我再強調,運毒出國不是單向的,我們可以對這些工具人"其情可憫",其他國家不會這樣想
跟羨不羨慕人家的司法有何關係?
算了!你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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