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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4公斤毒品法官判緩刑 檢方怒「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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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04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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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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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有前科還會出現本案令人詫異的刑度嗎?
毒販 跟被毒販利用的工具人是不太一樣的
毒販有他的上下游 所以可能會一犯再犯
工具人不知道從哪進貨 也不會從事銷售 你要他去當藥頭 他還不知道怎麼起步
被利用的人太多了 比較像以下這種
觀光運毒 整團39人被訴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149
)
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ead.php?t=91956
澳中學生被利用 年輕群體為何頻涉毒案? (
http://www.chinatown.com.au/news.php?id=55383
)
阿嬤旅遊團運毒 帶2孫掩護闖關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89739
)
問題是 你運毒的輕判 只是讓製毒的找更多人去運毒 毒品原料成本超低
10次成功一次也還有賺 而且人家高價請你幫帶物品 想也知道有問題
難道不能 提早告知檢警嗎 破獲毒品案印象中也是有獎金領的
然後那個旅遊團 有不認識的人會無聊免費請你出去玩
然後請你幫忙帶個東西進來就好了 想也知道有問題嗎 說到底就是貪
跟抽獎詐騙一樣 就是貪才會被騙 其他種類的詐騙技術還比較高
2017-01-05, 02:3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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