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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5
引用:
作者MUS
那位阿伯亂扯數字...160小時才過勞, 那住處到公司往返要半小時以上的勞工根本不用回家了
剛剛查日本對過勞的定義是發病前一個月內加班時數超過 100小時、發病之前 2∼6 個月內每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 80 小時、發病之前 1∼6 個月每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 45 小時。

日本兩個月加班量,濃縮成一個禮拜.......


話說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若勞工成本是企業唯一的競爭優勢
那這家公司.........
舊 2017-01-05, 10:11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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