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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真天才 偷高檔海鮮躲廁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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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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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柏(第四)
偷吃了總價4514的東西,結果付4515就可以和解????
也就是說偷東西被抓到的代價只有多居留幾天+1元是嗎??沒被抓到就現賺4514??
4515元是跟店家和解,可沒說詐欺案無罪
但檢察官看到和解,通常就不起訴或緩刑留案底就是了
反正又無其他實質受害者或造成社會治安問題,何必浪費司法資源去追究到底
如果遇到正義魔人檢察官還是有被起訴機會的
2016-12-29, 11:13 PM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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