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PUTE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說實話 立專法是我可容忍底線 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本來目地與結果就不同(附帶延續下一代) 硬要把同性婚姻與一般婚姻法條扯在一塊 真的沒意思(說好聽說是減少歧視 但說難聽這不就是在破壞傳統婚姻的制度與價值嗎?) 我尊重你們同性婚姻 也請少數你們尊重大多數的異性婚姻 單純兩個人的快樂與完整家庭血緣與下代教育責任是不可能相同的
舊 2016-12-27, 05:47 PM #7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PUTEC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