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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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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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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utl
不過真的被告時,我建議上法院,搞不好法官不認為是醫療器材

法官不是"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吧?衛服部認定是就是了,法官沒有認定的權力吧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78&postcount=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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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12-27, 09:57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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